“他跟沈念初的关係有这么重要”
顾正清的回答很快。
“你去听听他写的歌,每一首都是跟感情有关的。
这种创作者最大的弱点就在这里,灵感来源单一。
感情一碎,作品就碎。”
电话那边传来椅子移动的声音。
“我把这件事交给你,是因为你跟那个女孩有交集,你能做得自然,不要让我失望。”
顾正清没有等他回应,直接掛断了。
通话结束的界面在屏幕上停了三秒,然后自动退回桌面。
顾行舟把手机放到茶几上,指尖在屏幕上留了一个淡淡的指印。
手机旁边就是那本书。
萤光绿的標籤纸贴在书脊上,沈念初的笔跡写在標籤上,字很小,是一个日期。
他记得这个日期。
初中三年级的秋天,班里组织读书交换活动,
每个人把自己喜欢的一本书拿出来,贴上標籤写上日期,和另一个同学交换。
沈念初交换给他的就是这本。
当时他坐在她后面第二排,看见她从书包里拿出这本书,
用萤光绿的標籤纸剪了一条贴在书脊上,低著头写日期,笔尖在纸面上停了两次。
写完之后她回头找他,把书递过来,笑了一下。
“给你。”
他接过书的时候碰到了她的手指,指尖偏凉,指甲修得很圆。
那年他十四岁。
喜欢一个人这件事,在十四岁的时候没有任何附加条件。
不牵涉家族资產的估值,
不牵涉版权合约的谈判筹码,
不牵涉一个名叫夜声的匿名词曲人的创作效率。
顾行舟靠回沙发里。
落地窗外,
海州的夜景从三十六层的高度铺展开,
港口的灯光和城区的灯光在海岸线的位置交匯,
分不清哪些是建筑的窗户,哪些是船上的舷灯。
他拿起那本书,翻到最后一页。
沈念初在空白页上用铅笔写过一句话。
字跡很轻,像是怕被別人看到。
【这本书讲了一个人等另一个人回来的故事,我觉得等待不是浪费时间,是在用时间证明一件事。】
铅笔的笔跡在纸页上压出了浅浅的凹痕。
即使铅粉被时间磨得模糊了,凹痕还在。
顾行舟把书合上,放回茶几。
书的封面朝上,萤光绿的標籤纸翘著一角。
他伸手把標籤纸按平了。
然后拿起手机,打开沈念初的对话框,开始打字。
【书在我这里,你列个书单,我周末带给你。】
发送。
屏幕上消息的状態,从已发送变成已读,用了不到三十秒。
沈念初回了一个『好』字和一个笑脸的表情。
顾行舟锁了屏,把手机扣在茶几上。
客厅里安静下来。
落地窗的玻璃面上映著室內的灯光和他自己的轮廓。
轮廓的脸上看不清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