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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章 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1 / 2)

全部证词录完,杜县令将绢帛双手捧起,请诸葛瑾过目。诸葛瑾看了一遍,写下自己的名字,将笔搁回砚台边。

杜县令将证词收好,站起来,对诸葛瑾和来敏各拱了拱手。

“有劳使君和来公了。此案稍后升堂审理,二位若愿旁听,可在堂侧稍坐。”

来敏站起来整了整袍子,往堂侧走的时候,又忍不住凑到诸葛瑾耳边:

“杜微这个人,在南郡做书佐的时候就以严谨出名。先帝入蜀,他跟着来的,熬了十几年才熬到县令。不索贿,不枉法,剑阁这几年没出过冤狱。《左传》有言,‘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杜微算得上是个明白官了。”

诸葛瑾微微点头,目光落在大堂正中那块“明镜高悬”的匾额上。

匾上的漆色已经发暗,边角处有一道细细的裂纹。

“敬达公,蜀中有这样的人才,也是丞相的治政之功啊。”

来敏捋了捋胡子,脸上不免有光。

他虽然被贬了,但听到外人夸蜀汉,心里还是受用的。

杜县令很快从后堂走出来,在案后坐下。他整了整衣冠,将笔架摆正,砚台挪到左手边,案卷摊开在正中间。

茶碗里泡的是隔年的陈茶,叶片沉在碗底,他端起来抿了一口,放下。

堂下跪着车夫。车夫的左边却空着,右边也空着。

“传原告。”

书吏站到堂门前,拉长了声调:

“传——原——告——到——堂——”

声音在大堂里回荡了一下,撞在青砖墙上。

可许久,门外也没有脚步声。

“传原告。”

书吏又喊了一遍,风从院子里灌进来,吹得门帘动了一下。

第三遍,还是无人。

三声传唤完毕,堂下那块青砖地还是空的。

来敏的草垫子不扭了。诸葛瑾看着那块空着的青砖地,没有说话。

阳光从门外的甬道上斜射进来,在地上切出一道明暗交界线。那块空着的青砖地正好落在光线正中央,光斑里尘埃缓缓飞舞。

杜县令端起茶碗又抿了一口,放下。他偏过头,问书吏:“原告为何不到?”

书吏躬了躬身,翻开手里的案卷:

“回明府,死者姓张,名不详,年约七八岁,无籍。一家三口于数月自汉中逃荒至剑阁,尚未在县衙登记造册,无户籍可查,无住址可循。今晨差役去粥棚寻过,人不知去向。张家在本地并无亲族。按《蜀科》户律,无籍者,且无亲属资格,无人可代,为原告。”

杜县令点了点头,又问:“死者可有亲属?”

“回明府,有一父张平。”

“那张平为何不到?”

书吏低头看了一眼案卷,又抬起头:

“回明府,张平系汉中运粮队逃兵。按《蜀科》军律,逃兵当斩。他若来告状,本县第一个要办的不是车夫,是他。”

杜县令沉默了一息,他把茶碗端起来又放下,手指在案上轻轻敲了两下。然后他转过脸,对着堂下开口了。

“被告,你有什么话说?”

车夫叩了个头:

“小的驾的车,马惊了,小的拉不住。小的有罪。”

杜县令提起笔在案卷上写了几行字。写完,把笔搁下。

“案由已明。被告过失致人死亡,按律当赔三缗。死者为无籍流民,赔款无人认领,则由县衙暂为代管。”

“被告系运粮队军士,有军籍,依律地方县衙无权审理军籍人员。着运粮队队正将被告带回军营,由军法司依律处置。退堂吧。”

队正应了一声,上前把车夫拉起来。车夫站起来时腿在抖,跟着队正往堂外走,消失在门廊尽头。

来敏坐在椅子上,一动不动,他的胡子不捋了,草垫子也不扭了。

他看着杜县令把案卷推到案角,然后拿起另一份文书翻了开来——大概是田亩册。

来敏终于开口了,声音不大,但在空荡荡的大堂里还是显得格外清楚。

“杜明府,这就判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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