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老王说的那样,杨志刚去敲诈他们张家呢?”良久的沉默以后,杨浩反问道。
“我觉得王哥可能都不信他自己说的,不然我一说完他就肯定立马反驳了。”金利民打趣道,“敲诈勒索的前提,起码应该是掌握了让被敲诈人不得不屈服的把柄才对吧?
那杨志刚手里,又能掌握什么能让张家人反应大到直接杀人灭口的把柄呢?
我们大家都知道,在当年的那起X.Q案里,张爱琳是实打实的受害者。”
金利民这个两连问,让整个办公室再次陷入到了沉默之中。
“我也就能想到一些极端变态的可能。”见实在没人说话,王新星硬着头皮开口道,“比如杨志刚当年拍下了张爱琳被X.Q的视频或者照片,比如杨志刚当年是帮着张家做伪证的,陈国龙压根就不是施暴者,或者又比如......”
说着说着,王新星自己都说不下去了,视频或者照片,要知道那可是1984年,并不是随便谁都可以掏出手机随手拍摄的年代。
杨志刚拍下视频的可能性基本不存在,且不论市面上有没有手持DV,即便是有,价格也不是杨志刚这种人能承担的起了。
拍下照片的可能比之前者要大上一些,但也大的不多,毕竟那年头的胶片相机,对光线等客观因素的要求还是很高的,否则分分钟钟成像就是黑成一片的。
再退一万步讲,就算他真的掌握了照片或者视频,拿着它们去敲诈张家,这逻辑上对么?他们张家是彻头彻尾的受害者,而且直接受害人张爱琳也已经去世多年,他们就算直接暴打杨志刚一顿,可能都不一定会受到什么处罚,有必要直接杀人分尸吗?
“我有个想法。”这次打破沉默的,是朱愚。
“有没有可能杨志刚在当年那起X.Q案里所扮演的角色,并没有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
我们不妨再大胆一点,假设当年那起X.Q案并不是陈国龙一人所为。”
“朱队你意思那起案子是团伙作案,是吧?”都不是第一天干刑侦的小白,几人立马明白了朱愚的意思。
“是的。”朱愚走到一块空白的案板前面,“我们假设杨志刚是陈国龙的同伙,那老王刚刚说的两种可能性,逻辑上是不是都能说通了?
当年的恩人其实是残害张爱琳的凶手之一,张家人发现他们这么多年一直被蒙在鼓里,被欺骗的委屈以及恶人逍遥法外的恨意,所能迸发出怒火,完全有可能直接让他们做出杀人的举动来。
至于凶手是陈国龙的这种说法,逻辑上就更通顺了,当年的污点肯定不会迫使他做出杀人的举动来,但如果是再次面临牢狱之灾的威胁,保不齐他就能干出杀人灭口的事情来,毕竟当年判的只是X.Q的罪名,没有包庇作伪证。”
朱愚边说边写,手上的动作一直都没停下,然后案板上就出现了可能三,“第三种可能,当年的同伙杀人灭口。
这种假设成立的前提在于,这两人当年还有其他同案犯,而且那人才是主谋。
无论是杨志刚主动去派出所作证,还是陈国龙突然主动认罪,都是那个主谋的授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