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完任务,张庆峰那边的反馈也过来了,于是朱愚带着李娜和沈毅直接去了健康路派出所。
朱愚他们赶到的时候,两桩案子的卷宗已经被放到了副所长徐晓亮的办公桌上,他当年跟着所里的老同志们一起参与了这些案子,可以给朱愚他们作补充说明。
X.Q案的大致情况基本和罗美霞告诉朱愚的差不多,缺失部分也顺利得到了补充。
案犯的名字叫陈国龙,案发时就读于机电专业三年级3班。
根据他的供述,当天晚自习下课以后,他发现了落单的张爱琳,冲动之下起了歹念,便从身后偷袭了张爱琳,将她拖去了实验室那里的男厕所实施X.Q。
从张爱琳口中得知她咬伤了案犯以后,办案人员当晚便在宿舍抓获了手上有咬合伤口的陈国龙,经过比对后他们确认,陈国龙手上的伤口就是张爱玲留下的。
这也是他们最终能顺利给陈国龙定罪的主要证据。
翻着翻着,朱愚在案卷上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杨志刚,他的身份是目击证人。
根据案卷的记录,杨志刚是主动找到派出所,说自己案发当晚看到了陈国龙出入实验楼。
见朱愚对杨志刚的口供感兴趣,副所长徐晓亮回忆了当时的情况,“我们确定这个陈国龙手臂上的伤口就是被害人咬伤的之后,就对他进行了好几次审讯,但这个陈国龙的嘴很硬,无论我们怎么问,怎么对他xx,他就是一句话都不肯说。
你也知道,当时办案多少会讲人证物证或者口供完整,就在我们一筹莫展的时候,这个杨志刚找来了我们派出所,说他看到了陈国龙从实验楼里出来。
更凑巧的是,这个杨志刚来找我们说明情况的当天,看守所里的陈国龙竟然也主动开口了,通过那边联系我们,表示自己愿意交代问题。
就这样,原本一筹莫展的案子突然就在一天之内解决了,我当时也想过为什么陈国龙会突然改口,就好像他知道有人看到他似的,但老同志们让我别多事,赶紧把案子移交出去才是重中之重,所有我后来也就没深究,确认证据没问题之后就把案子交了出去......”
“我看案卷上写着,张爱珍被发现的时候是处于昏迷状态的,但昏迷的原因却没有写,徐所你还记得她当时昏迷的原因吗?是药物还是暴力所导致的?”
“我不清楚,当时肯定没有做什么药物测试,加上口供也不是我问的,但我记得我在医院看到张爱琳的时候,她的头部是有包扎痕迹的,所以有可能是暴力原因吧。”
“这个陈国龙后来被判了多久,徐所你知道吗?”
“这我还真知道,毕竟算是我第一个办的案子,当时有关注过,陈国龙当时好像没有满18周岁,给他判了7年半。”
“也就是说,这个陈国龙最晚1991年就应该已经出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