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用漏勺捞出来,挤干水分——这一步很关键,香菇水分太多的话,馅料会泄,包子皮也会塌。
接着是猪肉。他把五花肉切成薄片,再切成细丝,最后切成肉丁。
他没有用绞肉机,因为手切的肉丁口感更好,咬下去能吃到一粒粒的肉,而不是一团模糊的肉泥。
刀锋在案板上发出细密的“笃笃”声,节奏稳定得像一首单调却让人安心的曲子。
肉丁切好之后,他把挤干水分的香菇丁倒进去,又加入了切碎的马苏里拉奶酪。
调料是他凭着记忆和直觉放的——少许盐、一勺生抽、半勺老抽上色、一点点白糖提鲜、
几滴香油增香,最后又磕了一个鸡蛋进去,倒入小半杯牛奶。
他伸出洗干净的手,直接伸进盆里,开始搅拌馅料。
五指张开,插进肉馅和香菇之间,用力抓匀,再顺时针方向不断搅打。
肉馅在他的掌下渐渐变得黏稠,所有的食材都融合在了一起,
颜色变成了均匀的酱褐色,散发出一种混合着香菇、肉香和奶味的复杂香气。
他凑近闻了闻,皱了皱鼻子——好像还差一点什么。
想了想,他又从调料架上取了一小撮白胡椒粉,撒了进去,继续搅打了几圈。
再闻的时候,香气变得更加立体了,香菇的醇厚、猪肉的鲜美、奶酪的奶香,
还有白胡椒若有若无的辛辣,层层叠叠地交织在一起。
他满意地点了点头。
这香菇包的做法,是他偶然跟着三哥三嫂去早茶店吃到的。
那天三嫂非要点一笼香菇包,说这是店里的招牌,秦寒星当时还不以为然——香菇包能有多好吃?
结果咬下第一口就愣住了,面皮松软,馅料鲜香,汁水丰盈,一口气吃了三个。
回到家之后,那个味道一直萦绕在舌尖,他偷偷在网上搜了食谱,试着做了两次,居然还真让他琢磨出了七八分相似的味道。
成为秦家五少爷之后,他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那个在乡下天不亮就爬起来生火做饭的少年,突然间变成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主子。
每天早晨有人把熨好的衣服送到床前,弯腰替他穿上袜子、系好鞋带;
一日三餐有人提前问他想吃什么,然后端到面前,连鱼刺都有人替他挑好。
他甚至一度觉得不习惯——第一次有人蹲下来给他穿鞋的时候,他吓得往后退了两步,把那个佣人也吓了一跳。
后来慢慢就习惯了。
人这个东西,适应能力总是很强的。他开始习惯有人服侍,习惯不用自己动手,习惯厨房变成了一个他不需要踏足的地方。
那些年在灶台前练出来的手艺,像是被收进了某个落灰的角落,再也没有拿出来过。
可是现在不一样了。
他成家了。
他和时葵有了自己的房子,自己的厨房,自己的小天地。
但那不一样。
保镖跟着是保镖跟着,那是秦家的事,是“五少爷”这个身份带来的枷锁。
可他站在厨房里,围着围裙,手上沾着面粉和肉馅,锅里炖着粥,
盆里发着面——这是他的事,是他的选择,是他作为一个普通人、作为一个丈夫,想要做的事情。
此刻,他站在自己的厨房里,看着料理台上码得整整齐齐的食材,
闻着锅里粥的香甜和馅料的鲜香混在一起的味道,忽然觉得心里某个落了灰的角落被擦亮了。
阳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他的肩膀上,奶白色的毛衣被映得几乎要发光。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沾着面粉的手指,嘴角弯了弯,露出两颗小虎牙。
真好。
有自己的厨房真好。
能给她做饭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