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后黔军思播在此次平叛中功勋卓卓,元朝中央政府于“大德七年(1303),增诸将官秩,免思播粮税一年。
更此后,在“南台御史陈天祥疏谏”强调以乌江能为云贵两省产生“内安根长,外固边陲”的帝王漕运作用时,元廷在启用思播黔军共同讨叛平息之后,决定恢复顺元路贵州区划。
像是《贵州通志》中记载:“延祜五年(1318)二月,敕云南,四川归还顺元路宣抚司民地”,即恢复宋朝的黔南路贵州省区划。
这样掏算起来,自元世祖忽必烈于公元1292年将顺元路区划肢解入三行省之年起,到公元1318年恢复顺元路宣抚司民地时,贵州被分割了二十六年(1292~1318)。
恢复后的顺元路行政区划的军事政治中心,又归回到顺元路宣慰司思南州城.因故,这才引来一百年后,明成祖朱棣于永乐十一年(1413)以五万明军剿灭思南宣慰司田宗鼎的事变。
《元朝史》中就记载:“忽必烈即位时,置十路宣抚司为地方最高行政机构。”
元廷在远离行省中心的地区,设立十路宣慰司,为地方一级行政机构,如《旧新-纪》这样史载:“至元十四年(1277)春,宋人大去其国,思南州长田景贤(二十—世),播州长杨邦宪相继送款,俱授宣抚司,以田氏为总管(高官)。”
“至元十帝于公元582年复置黔中郡于恩思(今湖北恩施);唐高祖于公元618年置黔中都督府,以及黔中道,黔中观察使,黔中观察处置使,黔南节度使,黔中节度使等于彭水(乌江下游今地)的行政机构;并衔接宋朝的黔南道,宋徽宗以黔南路子公元l119年始建贵州防御使于乌江流域中段思南州城(今地)的。
近千年帝王们以“黔“字旨令开疆拓土的历史流源全部割断。
为此,为正本清源,贵州建省,当始建于宋徽宗以地方第一级行政机构的黔南路,一统夜郎全幅五十个各自为政的羁縻州后,以“贵州”法定区划署名,于公元1119年始建的贵州防御使,应定为贵州建省之始,到公元2019年,贵州建省当有九百年了。
至于到了之后的清朝时期,则取消了贵州军政府的设立,因为雍正在这一时期采取了大规模的改土归流政策。
当然,从贵州的实际情况分析,许多人认为废土设流和改土归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改土归流的重点不在土司地区,也不是将土官一律废革。
贵州的改土归流任务:一是废革有“过犯”的土司和土目。
二是调整疆界,归并事权。
三是开辟“苗疆”,设官建制。
其重点在于将广大“苗疆”土地赋税和人民,直接纳入封建中央王朝统治的轨道。
这具体要从清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十一月二十日说起,胤禛即皇帝位,以明年为雍正元年,颂诏天下。
在雍正统治的这13年时间里,他励精图治,锐意改革,加强了封建中央王朝的高度集权统治。
即位以后,即迅速渐次剪除诸皇子,以及大臣年羹尧与隆科多势力,进一步巩固了自己的统治地位。
同时在处理国内的民族问题上,对于雍正元年(1723年)公开发动武装叛乱的青海和硕特蒙古贵族罗卜赞丹津分裂割据势力,迅速出兵平叛。
对青海地区蒙古族各部,仿内蒙古札萨克制,编旗设佐领,并规定了会盟与朝贡制度。
对喇嘛教寺院也大力进行整顿,将一度作为地方割据势力重要支柱的喇嘛教寺院,置于政府控制之下,并对青海地区的行政建制作了重大改革。
雍正三年(1725年)改西宁卫为西宁府,命副都统达鼐为首任“办理青海蒙古番子事务大臣”(简称西宁办事大臣),管理青海事务。
从此,青海地区完全置于中央政府的直接统治下,并有利于清朝中央政府对西藏地方政府的统治,和西藏地方社会秩序的安定。
此时,我国高度中央集权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版图基本奠立,清代前期又正处于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高度强化时期,封建中央王朝集权的加强,必然要求加强包括少数民族地区在内的全国各地区的统治,这就和维护自身统治的土司势力产生了不可避免的矛盾,也与未曾设官建制地区的地方首领势力产生矛盾,甚至激化。
雍正统治时期适值专制集权的巅峰,因而矛盾也就更加尖锐化了,促使雍正时期在西南广大民族地区,实行大规模地改土归流。
要知道土司制度是土官制度的最高阶段和最后阶段,是由土官走向流官的桥梁。
土司制度越是严密和完善,它与流官制度的差异越小,最后终究要为流官制度所取代。
清朝是土司制度极盛之时,也就是改土归流到来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