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门口的守卫数量比平日里至少多了两倍,附近不时有身穿铠甲的南疆军巡逻而过,气氛很是严峻。
“排队个个都排好队接受盘查”城门兵没好气地呵斥着,双双锐利私下审视着。
普通的百姓都不敢得罪官兵,大气也不敢出下,乖乖地排着队,长长的队伍足足有五六丈长。
不远处,叶胤铭和朗玛并肩而走,信步朝城门的方向而来,两人边走,边闲适地聊着诗文。
两人自然也看到了城门附近密集的人流,都下意识地缓下了脚步。
朗玛挑了下眉头,故作疑惑地说道:“叶兄,奇怪了,我上午入城时,也没这么多人啊。今日莫不是什么特别的日子,出城的人怎么这么多”
叶胤铭抬眼看了眼,轻描淡写道:“郎兄还没听说啊。据说城外出现了南凉探子,为了谨慎起见,王爷下令盘查出入城的百姓。”顿了下后,叶胤铭不以为然道,“其实依小弟看,既然是在城外发现的南凉人,对方恐怕早已远走高飞,又怎么可能还会在城里呢”若他还是王府书佐的话,定会与王爷好好提提,可惜了
朗玛不太自然地笑了笑,道:“王爷谨慎小心点,总是没错的。”他做出迟疑的样子,“叶兄,既然今日城门戒严,不如我们还是回去吧也许那卖笔的小贩过两日还会来呢。”
“可万他不来了呢。”叶胤铭不肯放弃,“好笔难求,那狼毫实在是千里挑的好笔啊”
叶胤铭大概也觉得自己太急切了点,干咳了声后,继续道,“郎兄,小弟知道你也是怕惹麻烦。不过你放心,城门兵基本上都认识小弟我们只是出城买笔,不会有事的。”
自从出了擢秀会的事,妹妹又入了王府,叶胤铭很是被往日的起谈诗作赋的学子们所摈弃,但也在生活中收到了些意外的方便,不但去酒楼吃饭经常有掌柜阿谀奉承,免了他的酒钱,就连出入城时,这些个城门兵也对他非常客气,口口声声指着他提携什么的。
朗玛心中喜,但是表面却做出为难的样子,好会儿,终于点了点头道:“那我就陪叶兄走趟。”说着,他飞快地转头朝后方看了眼,与不远处戴斗笠的扎西多吉交换了个眼神,表示切按计划进行。
“多谢郎兄。”叶胤铭抱拳谢道,心里觉得能认识如此益友实在是他之幸也。
说话间,两个年轻公子已经到了长长的队伍后方,队伍缓缓前进着,朗玛心中焦急,却只能表现得云淡风轻,心不在焉地与叶胤铭闲聊着。
戴着斗笠的扎西多吉排在了与他们相隔数人的地方,用宽宽的斗笠边缘遮住他半边脸,四周不时有百姓朝他投来探究的目光,不过因为戴斗笠的并不止他人,倒也不是特别醒目。
约莫炷香后,叶胤铭和朗玛终于跟着队伍来到了城门口。
个黑胖的城门兵精明的目光在两人身上扫视了下,肃然道:“你们俩是什么人家住何处姓什名谁出城做什么”
叶胤铭的脸色有些不好看,他刚才还跟郎兄担保说,有他在,没人会为难他们,没想到,今日在守门的人他压根儿就不认得,也不知道是从哪里调来的,这么就这么没有眼力劲儿。
叶胤铭拿出腰间的块竹牌,说道:“我是清茂书院的学子。”
朗玛的额头渗出了层薄汗,他努力保持平静,微微笑,说道:“这位官爷,在下并非是骆越城的本地人,这是在下的路引。”他从怀中掏出张文书,力图镇定。
那城门兵打量了他片刻,伸手正要去接那文书,忽然,后方传来声惊叫:“喂,你怎么推人啊不许走”
几个城门兵都被那边的骚动吸引了注意力,只见个头戴斗笠的男子头也不回地快步离去,路撞开了好几人
“前面戴斗笠的,给我站住”个城门兵高喊起来,可是对方非但没有停下脚步,还越走越快,到后来甚至跑了起来
如此行径,怎么看怎么可疑
旁的城门守正急忙点了几个守卫,下令道:“追拿下那可疑人士”
四周排队的百姓纷纷退让,七嘴舌地议论纷纷。
守正率领七个城门兵蜂拥着朝前方的扎西多吉追了过去。另边,队士兵正好朝这边巡查过来,见这里有动静,也冲了过来,铠甲随着跑动发出凌乱的碰撞声。
城门前顿时起了阵骚动,但出城的队伍在士兵们的勒令下,很快又排得整整齐齐。
叶胤铭有些不耐烦了,催促道:“我们可以走了吧”
手中拿着路引的城门兵正要开口,另个高瘦的城门兵跑了过来,殷勤地对着叶胤铭抱拳笑道:“咦这不是叶公子吗失礼失礼”说着,他指了指那黑胖的守卫道,“叶公子,这李大牛是新来的,所以才不认识公子,真是多有得罪。”
这个城门兵叶胤铭依然不认得,不过,他顾不上去想为什么这个陌生人会认识自己,只当是有人交代过的,不由得挺起腰板。
高瘦的城门兵笑呵呵地又道:“大牛,这是叶公子,你可要记住了。叶公子的朋友不用查。”
“小的记住了。”李大牛笑着对叶胤铭抱拳,把手中的文书又交还给了朗玛,“两位公子赶紧快走吧。”
朗玛飞快地收起那张假路引,暗暗松了口气。还好,叶胤铭还有点用处
他飞快地朝扎西多吉的背影看了眼,知道对方这次肯定是逃不过了。不过,旦自己平安回了大营,定会给扎西多吉记上功,福泽其家人
两人走得快,没有注意到那两个城门兵相互交换了下眼色,那个叫李大牛的更是匆匆离开了。
出了城后,朗玛心里是巴不得立刻离去,偏偏身旁还有个叶胤铭。
叶胤铭看了看四周,只见城门外只有长队等着排队入城的百姓,以及陆陆续续出城的人。
“郎兄,你说的那个卖笔的小贩呢”叶胤铭迫不及待地问道。
朗玛心里冷笑,面上却不动声色地看了半圈,视线落在了不远处的那间竹棚上。他知道那竹棚本是镇南王世子妃开的茶铺,看来是因为戒严,今日又关了。
“叶兄,我就是在那间竹棚遇上那个小贩的。”朗玛指着竹棚道,“他说今日会在城门口卖日的笔。没准他去里面休息去了吧。”
叶胤铭应了声,毫不怀疑地随朗玛进了竹棚,竹棚四周垂着不少竹帘遮日,因此进到棚中,就感觉四周暗了暗。
叶胤铭扫了圈,却没看到人,正要转头再问,眼角却瞟到道银光
朗玛的匕首已经对准了叶胤铭脖颈上的大动脉,只要刀,叶胤铭就丧命无疑。
可是就在刀刃快要见血的那瞬,朗玛想起了件事,双眸眯,突然左手抬,掌劈在了叶胤铭的后颈上。
“郎”叶胤铭才发出个音节,便觉后颈痛,紧接着眼前黑,意识变得迷糊,很快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叶胤铭直直地摔在了地上,朗玛站在旁目光冰冷地俯视着叶胤铭,轻声道:“算你走运”
朗玛本来不打算留活口,但临时想到这里毕竟不是战场,杀人容易,麻烦的是溅出来的血。旦血迹沾上身,想要洗干净可不容易,而且身上的血腥味也不易散去。反而会给他惹来无穷无尽的麻烦。
自己此刻还是要低调行事,能脱身才是最重要的。
朗玛把张竹帘挑开了些许,往外看了看,确信没人注意这边后,就在叶胤铭身旁蹲了下来,果决地脱下了对方的外袍,把自己打扮成个普通书生的样子,然后若无其事地离开了竹棚。
至于晕过去的叶胤铭则被布条封上嘴捆上了手脚,狼狈地蜷缩在了竹棚的角落里。
朗玛离开竹棚后,走上了官道,不会儿,就搭上了个农户的牛车再过段路程后,牛车就换成了驴车等到了黄昏的时候,他从个小村子里出来时,胯下就多了匹棕马,策马远去。
他随手抛,只白色的信鸽扑扇着翅膀越飞越高,惊得附近的几只麻雀叽叽喳喳地振翅而飞。
看着人马鸽远去的身影,个娃娃脸的青年从棵大树后走了出来,手里还抓着个馒头,咕哝道:“这个九王还真是人才”他抓了抓后脑,自言自语地又道,“话说,刘叔怎么还不来啊不是说和我交班吗”不是哄我的吧
抱怨归抱怨,风行还是乖乖地上了自己的黑马,夹马腹,追了过去,小心翼翼地和朗玛保持了定距离,又借着树林遮掩自己的行迹。
又过了半个时辰后,他身后远远地传来了车轱辘和马蹄声,越来越近
“驾”
后方传来有些耳熟的声音,风行心中喜,下瞬,就见个中年人驾着马车从他身旁越过。
总算可以休息了
风行乐滋滋地放缓了马速,目送着那辆马车远去,这才拉着马绳调转了方向,心道:这次得跟公子说,让我好好休息十天才行
踏踏踏踏
这次,黑马再也无需压抑自己,尽情地撒腿狂奔起来,化成道黑色的闪电,吸引了少路过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