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小宝过得跟个野人差不多。
在此期间,从未离开过周家村。
直到半年前,家中突遭大火,两人失踪。
再出现时,已在京师。
“佑辰,这事你怎么看?”
楚佑辰拈着茶杯若有所思:“再观察观察,若两人真无关联,我倒不介意助她一番。”
虽是生过孩子的女人,但那身姿风骨,总让他想起曾经那个失之交臂的故人。既然往事不可追,那追现成的替代品也成。
在司仪的一番高风亮节般的开场白后,诗会正式开始。
一共三轮,有咏物的,有颂情的,还有一轮自由发挥。
凌笙握着毛笔抓耳扰腮般的痛苦。
她不会用毛笔!
一下笔,就是一团墨汁,在写坏了不知多少张纸后,她终于放弃。拍拍隔壁同桌:“这位兄台,你写完了么?”
那个书生奇怪的看看她:“没有,怎么了?”
“那你有想出好的诗句吗?”
兄台脸一黑,他要想出好句还用得着抓耳挠腮到现在?
“那要不你代我写吧。我来念你来写,拔了头筹后,锦旗归你,赏金归我,怎么样?”
“我要钱。”
说好的视金钱如粪土的文人气节呢?
凌笙鄙视他:“你怎么这么俗?”
“都快饿死了,要面锦旗有什么用?”同桌翘着二郎腿,敲着桌角说的斩钉截铁:“我要钱!”
“好吧好吧,平分。”
“那行。”说着又瞄瞄凌笙的手:“既然这么有把握,你为什么不自己写?你手坏了?”
“是啊,拎重物拉坏了关节,握不了笔。”
瞄一眼凌笙脚边的黑纸团,默默的相信她说的话。
交易达成,凌笙开始背。
他越听眼睁得越大,最后提笔时几乎有些颤抖。
什么是千古佳句啊,他以前念的那都是些什么狗屁不通的玩意儿。
三首写完还不够,为了不让自己交白卷,凌笙又替他背了三首。
结果么,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