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廷发布的政策,有没有真正落实到实处?
如果这件事不能妥善处置,朝廷与地方的信赖,只怕就要出现大问题了。朝廷又该如何相信,地方官吏?”
众人皆不说话。
因为曹操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
先秦设郡时,守、尉、监分别负责行政、军事和监察权,相互制衡。
从前汉开始,先是裁撤了负责监察的监,到了后汉,又裁撤了负责军事的尉,使得一郡之中,太守一人大权独揽。
当年诸侯讨董,张邈、张咨等人,上任不过几个月就能起兵造反,可见太守的权力之重。
这时王思上前说道:“魏公,太守一职,独掌一郡治民、进贤、决讼、检奸、军事,还可以自行任免所属掾史。
若所托非人,便是地方大患。
昔日权宦王甫养子王吉,任内专任强悍属吏镇压不法,凡弃养婴孩者诛父母,杀人者施磔刑曝尸示众,夏季腐烂则以绳串骨巡郡震慑。五年间诛杀万余人,惨刻毒辣之事,不可胜数。郡中人人自危。
而王吉这样的事,并不在少数。
所以刺史、太守、县令的权柄,已经到了必须要限制的地步。
臣以为,其一,严格限制太守的统兵之权,重新设置郡尉,或者以朝廷任命的督军,接管一郡兵权。
其二,别驾,治中,郡丞,县丞,县尉等佐二官,州、郡、县不得再自行征辟,需由朝廷任命。
其三,严格对刺史、太守、县令的考核制度,规范其行,约束其权。”
曹操点点头。
“文卓所言,甚有道理。”
“还有谁有意见?”
御史中丞羊秘站出来说道:“魏公,汉初,朝廷不定期派遣丞相属官出刺地方,称作‘刺史’,到了武皇帝时,把全国划分为十三州部,每州为一个监察区,设置刺史一人,负责监察所在州部的郡国。
刺史本为朝廷派出的监察之官,只是近年来,逐渐沦为地方长官。
郡中又设督邮,负责督察属县官吏、宣达政令及司法事务,其职责包括案验刑狱、检核非法,是太守控制地方的重要手段。
当前国家缺乏对地方的有效监察,需要重新设置对地方的坚持官。
我以为,每州当安排若干名御史,每年定期对州内的郡、县进行巡查,宣达政令,考核官吏,查处不法。
通过州御史巡查制度,约束地方权力,清查违纪违法的官员,确保不再出现类似广陵郡这样的事情发生。”
曹祜虽然一言未发,但在场之人都清楚,这两个建议,其实是曹祜的想法。
虽然曹祜还未分治下太守的兵权,但部分属吏的任命权,对郡县两级的考核,以及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一直都在进行。
雍州、益州治下太守、县令的权力,要比其他州郡小的多。
今日王思和羊秘的建议,不过是让曹祜将他在雍州推行的政策,转移到北方诸州、郡、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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