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茸加玉米,
煮汤。
简直是绝配。
松茸的鲜味属於那种极其內敛的鲜,不像鱼肉那样张扬,
而是藏在菌肉深处,需要时间慢慢释放的鲜。
而玉米的甜味恰恰能成为松茸鲜味的载体,
甜能提鲜,这是烹飪的基本原理。
再加上清甜的溪水,用竹筒慢煨,
风凌凌几乎能想像到那锅汤的味道。
她又掰了四五根玉米,连同松茸一起塞进背包里,心满意足地往回走。
走到房子附近的时候,风凌凌看到了两个身影。
长珩和金云。
两人一左一右地蹲在她做饭的灶台旁边,每人手里捧著几枚蛋,
表情殷切得像两只等投餵的小狗。
金云手里是三枚比拳头还大的鸭蛋,蛋壳上还沾著泥巴,
显然是刚从窝里掏出来的。
长珩手里是两枚稍小一些的野鸭蛋,青灰色的蛋壳光滑圆润,品相极好。
风凌凌:“……”
好傢伙。
这都等上癮了是吧
这两个傢伙是把她当食堂了
“你们又来了”风凌凌走过去,把背包放在灶台旁边。
金云嘿嘿一笑,把鸭蛋往她面前递了递,
“这是我刚找到的鸭蛋,新鲜的!”
长珩没说话,只是把两枚野鸭蛋轻轻放在灶台边缘,
风凌凌扫了一眼那些蛋,没有收。
“蛋吃的太多了,中午不吃蛋。”
金云拿蛋的手僵了一下,脸上的笑容差点没掛住。
长珩也微微顿了一下,但很快恢復了面无表情的状態。
两人对视了一眼。
然后,异口同声地开口,
“只要你给我饭吃,我们可以帮你干活。”
风凌凌微微挑了一下眉。
这话倒是说到点子上了。
她现在確实需要人帮忙,有些事情她一个人做不了,
比如搬运石块加固房屋,比如去深林里採集需要攀爬的食材,
再比如,
盯住风白禾。
“行。”风凌凌点了点头,
“搭伙可以,但你们得听我指挥。”
两人齐齐点头。
风凌凌把背包打开,露出里面巨大的松茸和金黄的玉米。
金云凑过来一看,眼睛瞬间瞪圆了。
“这是什么好大!”
“松茸。”风凌凌开始处理食材,
“还有玉米,今天中午喝松茸玉米汤。”
她让长珩去砍一截新鲜的竹筒,还是那种小腿粗的大竹子,
一截就够了。
她又让金云去打一筒溪水。
两人速度极快,几乎是在风凌凌话音落下的瞬间就消失了,
又在她切好松茸之前跑了回来。
兽人的速度,用来跑腿確实大材小用。
风凌凌把松茸拿起来,用溪水仔细冲洗乾净,
不能泡,泡会损失香气,只能快速冲洗,
然后,用手指轻轻把菌帽上的泥土和松针碎屑拂去。
乾净的松茸菌肉白得像凝脂,散发出一股浓郁到近乎霸道的松木清香。
风凌凌用骨刀把松茸切成片。
不是薄切,而是厚切,
每片大约两指宽,小指厚。
薄切適合烤和煎,但煮汤必须厚切。
只有厚切的松茸,才能在长时间的慢煨中保持菌肉的弹性和口感,
同时让鲜味一点一点地渗入汤里,而不是一下子全部溶解掉。
切好的松茸片整整齐齐地码在叶子上,
然后是玉米。
风凌凌把苞叶剥开,露出金黄色的玉米穗,
用骨刀沿著穗轴把玉米粒一排排地削下来。
嫩玉米粒饱满多汁,每削一刀都有乳白色的浆汁溅出来,
空气里瀰漫著一股清甜的香气。
削好的玉米粒也堆在叶子上,
风凌凌把竹筒放在灶台上,倒入溪水,先放入玉米粒。
玉米需要比松茸更长的煮製时间,才能把甜味充分释放出来。
如果同时放进去,松茸的鲜味会挥发过度,汤底就不够醇厚了。
先煮玉米,让甜味打底。
再放鬆茸,让鲜味升华。
这是顺序,也是火候。
竹筒里的水开始冒小泡的时候,风凌凌把几块甜石放了进去,
比上次煮鱼汤时少放了一块,
因为松茸本身的鲜味已经很足,不需要太多咸味来衬托,微微的咸意就够了。
玉米粒在微沸的水中翻滚,乳白色的浆汁逐渐溶解,
水的顏色从清澈变成了淡淡的奶黄色,
一股甜丝丝的香气,开始从竹筒口飘出来。
金云的喉结动了一下。
长珩的鼻翼微微翕动。
风凌凌看准时机,把松茸片一片一片地放进竹筒里。
松茸入水的瞬间,汤麵发出了一声极轻的“滋“,
那是菌肉遇热后释放香气的声音。
紧接著,一股完全不同於玉米甜香的气味在空气中炸开。
松木的清冽,
泥土的芬芳,
露水的甘甜,形成了一种层次分明的鲜香。
如果说玉米的甜是温柔的底色,
那松茸的鲜就是泼洒在这底色上,浓烈的一笔。
两种味道在竹筒里融合,
竹筒口冒出的白气越来越浓,香气越来越盛,
整个房子都被笼罩在一片甜鲜交织的雾气中。
风凌凌用阔叶封住竹筒口,用藤条扎紧,然后把竹筒推进了灶台的余烬里。
慢煨。
和鱼汤一样的做法,用余烬的恆温慢慢煨煮,
让每一种食材的味道都在密闭的空间里充分释放,
等待的时间是最煎熬的。
金云蹲在灶台旁边,像一只守著骨头的大狗,
眼巴巴地盯著火堆里的竹筒,每隔几秒就吸一下鼻子。
长珩站得稍远一些,但目光也时不时地飘向灶台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