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忘不了在基地里被当成实验品的感觉。
那些让他觉得疼痛难忍的针头,那些穿著白大褂的研究员看他时那种混杂著希望和贪婪的眼神。
他墨菲不是救世主,只是一个罪犯。
同时他也是一个携带著抗体的血包,一个会走路的培养皿。
等到了加州,他会被送进一个更大更先进的实验室,血液被无数的针头抽乾,肉片被无数的仪器分析,直到榨乾他身上最后一点价值。
然后呢
他会被永远地囚禁起来,成为人类文明最后的纪念碑
去他妈的人类大义!
老子只想活著!
像个人一样活著,而不是像个被圈养的牲口!
墨菲的脑子里,浮现出文森特那张扭曲的脸。
那个男人是个疯子,是个变態。
但他至少把规矩摆在了明面上。
顺从他,你就能得到食物、女人和安全。
背叛他,你就会被片成肉餵狗。
简单,粗暴,但至少公平。
不像罗伯塔这帮人,嘴上全是正义和希望,实际上却是要把他送进另一个地狱。
不行。
他要走。
他要离开这帮“好人”。
他要去找文森特。
凭什么
就凭他能控制行尸。
文森特那种聪明人,绝对能看出他身上那无与伦比的价值。
而且文森特这种人绝不会为了人类大义而把他交出去研究!
他会牢牢地把自己掌控在手中,甚至还会主动保护他!
到时候,他墨菲就再也不是一个需要被保护的“包裹”了。
他也会翻身做主人!
墨菲悄无声息地坐了起来。
他看了一眼睡梦中的10k,又看了一眼在门口守夜的罗伯塔,她好像正在打盹。
再见了,我的护卫队。
祝你们一路顺风。
早点去撒旦那里报导!
他像一只猫,悄无声息地从农舍的后窗翻了出去。
夜色是最好的掩护。
那些痴呆的行尸对他构不成任何威胁,它们看到他,甚至会主动让开一条路,仿佛在迎接它们的君王。
墨菲很快就摸回了加油站附近。
派对似乎已经结束了。
大部分暴徒都回到了各自的卡车或者帐篷里睡觉,只剩下几个哨兵在火堆旁打著瞌睡。
先看看现在是什么情况。
如果格伦他们安全,那也意味著自己同样安全。
如果格伦他们死了,那自己也就没有必要加入这里了。
所以,格伦他们被关在哪儿了
墨菲绕到加油站便利店的后面,那里有一个用来堆放杂物的铁皮小屋。
屋子的门从外面锁著,但墙壁上有一条不大的缝隙。
墨菲小心翼翼地凑了过去,將眼睛贴在缝隙上。
小屋里很黑,只有一丝月光从屋顶的破洞里洒下来。
格伦、奥斯卡、猴子和鼠老大四个人背靠背地坐在地上。
那个被抓来的女孩则蜷缩在角落里,一动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