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踏踏踏!!!
就在他们犹豫进退两难的时候,又是恐怖的震动声响起。
远远的,就看到身后,乌压压一片的铁骑。
是游牧民族的铁骑。
踏踏踏!!!
越来越近,这乌压压一片的铁骑,忽略了他们,直接与他们擦肩而过,甚至看都没有看他们,密密麻麻的一片。
“这,起码有二十万人吧。”老虞吞了吞口水。
“有乌孙的,还有楼兰部落的,好杂乱,但是看得出来,都是去的一个方向,这些游牧民族疯了,怎么回事”
游牧民族,一向是內乱程度与中原还要厉害。
整个大草原,其实就这么多的资源,你多我少,少的连过冬都困难,经常性的都是打生打死。
但这一次,这些人竟然联合起来了。
出大事了。
经常在西域,也就是大漠行商的他们明白,绝对是出大事了。
能让这些人联合起来的敌人,必定不同凡响。
“要不要去看看”老虞问道。
“必须要去啊,若是绕路,怕是更加的危险。”
他们的归途,只有这一条路。
更是他们行商走下来的最熟悉的道路。
若是贸然换路,就危险程度来说,多了无数倍。
何况,除了危险,就路上绕路所需要行走的路程,几十公里,怕是瞬间变了几百上千公里。
因为这里的地势太复杂了,除了大漠还有沙尘暴,更是有断崖等等,甚至还有流沙。
不熟悉的地方,他们打死不敢走。
而就在他们犹豫的时候。
战爭,已经正式的开始了。
那哈扎一马当先,何等的恐怖。
那庞大的身躯,看起来,如同一个巨人,贏子安在他面前,甚至体积不足一半。
差距太大了。
但,战斗力並非是看体积来的。
虽然,这个体积一马当先,確实给羌族的铁骑带来了庞大的士气。
一个个满脸疯狂嗷嗷的上前。
“很好,这么有劲,干活肯定很快。”贏子安眸光一闪。
唰!!!
贏子安手持大凉龙雀。
三百步。
两百步。
那哈扎两眼越来越疯狂。
吼声越来越响亮。
大刀被他拖著。
韩信深呼一口气。
不得不说,就算是相信贏子安,贏子安更是经过了无数次的生死血战打出来的名字和信心,但面对那哈扎那庞大的气势,还是令人担心。
唰!!!
也就在这时候,贏子安突然拔出了一把宝剑。
贏政御赐名剑。
一直以来,贏子安都是作为佩戴的装饰品。
很久没有动用了。
在一手持著大凉龙雀的时候,猛然间lt;icss=“inin-unie081“gt;lt;/igt;出lt;icss=“inin-u;lt;/igt;。
唰!!!
银光一闪。
破空声突的响起。
十万对三十万。
还是那句话,每一个大秦的士兵,对於贏子安来说都是重要的存在。
十万对三十万,能贏么
肯定能贏,別人不知道,但贏子安带领的情况下,肯定是能够获胜。
不过造成的结果肯定是有一定的损失。
在这种情况下。
擒贼先擒王。
骑兵对阵,最重要的就是领兵。
一直以来贏子安战无不胜的原因是什么。
就是这个杀招。
就是这个一出手,千步必杀的绝招。
唰!!!
果然,伴隨著锐减出鞘。
那哈扎汗毛倒立。
恐惧的危机感笼罩。
太快了。
本来就是助跑。
不要说两方衝锋。
就算是两方千米距离,原地不动,贏子安也能够给你杀了。
何况是正面衝锋。
不得不说,贏子安也很佩服。
现在还有人,还有將领敢明目张胆的和自己面对面衝锋。
难道不知道,中原这么多场战爭,已经没有主將敢和自己对阵了么。
就算是衝锋大將都是躲在最后面。
噗嗤!!!
那哈扎瞪大了眼睛。
根本就来不及反应。
快速的衝锋下,一个头颅直接冲天而起,血柱喷洒,后面羌族的士兵被喷了满脸的鲜血。
嚇得他们满脸呆滯。
踏踏踏!!!
恐怖的衝锋中。
快速的奔跑下,那哈扎直接跌落马下,在地上,身体和头颅彻底的分开,被战马踢来踢去,直接被身后无数的骑兵给踩成了肉泥。
太惨了。
韩信全身都在颤抖。
来了。
来了。
这一招来了。
这一招必杀技,战场上,谁能够顶得住。
正面对战中,谁能够顶得住。
如果说,最经典的战役,至今令韩信记忆犹新的就是齐国的时候,对匡章的那一场骑兵大战。
绝对是贏子安把这一招发挥到巔峰的一场大战。
死了。
在后面,一直观看的羌族首领,根本就看不到前面的战况。
何况太快了。
两方骑兵全速衝锋的情况下,那哈扎死了后,哪怕是他身后的骑兵都没有回过神,来不及反应,两方就碰撞到了一起。
羌族没有强大的主將率领。
贏子安一马当先,瞬间就杀疯了。
血流成河。
大凉龙雀闪烁著寒芒还有星光。
这把大凉龙雀,跟隨著贏子安征战这么多年,砍杀了那么多人。
正常的刀,就贏子安这种杀人的速度,一场战斗下来刀锋都要卷刃。
但是贏子安这把还是崭新一片。
就算是大白天还是星光环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