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初夏第二天下午三点准时到了健身房,还特意做了造型。
粉色捲髮用髮胶抓出蓬鬆的弧度,脸上敷了保湿面膜又喷了柑橘调的香水,皮肤白皙到透光,整个人在健身房柔和的灯光下闪闪发亮。
他手里还拎著两杯咖啡,昨天答应了要请肖明宇喝的。
肖明宇推门进来时,一眼就看到了靠在器械区的林初夏。
林初夏今天穿了件薄荷绿的紧身运动背心,下身是白色运动短裤,露出一截白皙紧实的腰线和笔直的长腿。
那身打扮在满眼黑白灰的健身房里格外扎眼,像一颗突然冒出来的多肉植物,鲜嫩得让人移不开视线。
“给你的。”林初夏笑著把手里拿著的一杯咖啡递过去,指尖不经意擦过肖明宇的手背,“冰美式,没加糖,我觉得你应该会喜欢这种的。”
肖明宇接过,冰凉的杯壁凝结著细密的水珠,视线扫过他手中那杯加奶加糖加奶油的拿铁,嘴角勾起一个愉悦的弧度:“谢了,你今天……打扮的挺精致啊……”
“有吗”林初夏眨眨眼,假装隨意地拨了拨头髮,“就是出门前隨便收拾了一下。”
肖明宇没拆穿他,仰头喝了口咖啡。
冰凉的液体滑过喉咙,带著咖啡特有的苦香。
他的目光在林初夏身上停留了两秒——那精心打理过的头髮,那明显比昨天更精致的眉眼,还有空气中若有若无的柑橘香气。
这傢伙,绝对是精心打扮过的。
跟个开屏的小孔雀一样,怪可爱的
两人像昨天一样开始训练。
今天练腿,肖明宇先带林初夏做了几组深蹲热身。
林初夏蹲下去时,肖明宇的手虚扶在他腰侧,掌心隔著薄薄的布料能感受到皮肤的温热。
“膝盖別內扣。”肖明宇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低沉而清晰,“脚尖方向跟膝盖一致……对,就这样。”
林初夏照做,注意力却有一半飘到了腰间那只手上。
肖明宇的手很大,手指修长,扶在他腰侧时带著不容忽视的存在感。
他能感觉到对方掌心的薄茧,大概是长期握槓铃磨出来的。
做完深蹲,两人转到腿举机。
林初夏坐上去调整重量时,肖明宇就站在旁边看。
他的目光很专注,从林初夏的小腿一路扫到大腿,像是在评估动作,又像是在欣赏什么。
“你腿型很好。”肖明宇突然说,“適当练习一下,让肌肉紧实一点就行了,有太多肌肉就不好看了。”
林初夏心里一跳,脸上却笑得灿烂:“是吗我经纪人总说我腿太细了,撑不起某些裤子。”
“细”肖明宇挑了挑眉,伸手在他的小腿上捏了捏,“其实刚刚好,不过肌肉量再增加点会更完美。”
他说这话时语气很专业,但林初夏就是觉得耳朵发热,小腿被摸过的地方也隱隱发烫。
他按下器械,双腿缓缓推起重量,感觉到股四头肌绷紧的酸胀感。
肖明宇的手適时地按在他膝盖上方:“这里,发力点,感受一下。”
掌心温热,力度適中。
林初夏咬住下唇,努力把注意力集中在肌肉收缩上,而不是那只手上。
练了一个多小时,两人都出了层薄汗。
林初夏用毛巾擦著脖颈,看著正在喝水的肖明宇。
汗水浸湿了他额前的碎发,有几缕贴在皮肤上。
喉结隨著吞咽上下滚动,在健身房顶灯的照射下,下頜到脖颈的线条利落得像刀削。
“那个……”林初夏舔了舔有些乾的嘴唇,“晚上有事吗要不要去我家吃饭我做饭……呃,我点外卖,但家里环境比健身房好。”
肖明宇放下水瓶,看了他一眼,语气十分诧异:“你会做饭”
这个小孔雀怎么看都不像是会做饭的类型……
林初夏撇了撇嘴,有点不好意思:“好吧,我不会做饭,但我点了纽约很有名的中餐店的外卖,真的,特別正宗,我常点的那家。”
肖明宇眼里闪过一丝笑意:“行啊,反正我晚上也没什么事。”
“真的”林初夏眼睛一亮,隨即又努力压下过於兴奋的表情,“那……练完就去我家就在楼上,很方便。”
“嗯。”
剩下的训练时间里,林初夏明显有些心不在焉。
他时不时偷瞄肖明宇,脑子里已经开始盘算等会儿要开哪瓶红酒,音乐要放什么风格,沙发上的靠垫要不要重新摆一下……
肖明宇倒是很专注,做完最后一组腿弯举才直起身,用毛巾擦了把汗:“差不多了吧”
“啊,对,差不多了。”林初夏连忙点头,“我去冲个澡,很快!你……你要不要也冲一下”
肖明宇点头:“行。”
更衣室里,两人各自进了隔间。
水声哗哗响起,林初夏站在花洒下,心跳快得不像话。
他挤了比平时多一倍的沐浴露,把自己从头到脚洗得香喷喷的,又对著镜子仔细检查了髮型——还好,没怎么塌。
出来时肖明宇已经换好了衣服,简单的白t恤和黑色运动裤,头髮还湿著,隨意地抓了抓。
林初夏看著他,觉得这人真是穿什么都好看,那种隨性的帅气反而比刻意打扮更抓人。
“走吧。”肖明宇拎起背包。
林初夏的家在这栋公寓的顶层,是个带露台的复式,价值2050万美元。
推开门,温暖的灯光自动亮起,空气中瀰漫著淡淡的香薰味。
“把鞋脱了直接进来就行。”林初夏踢掉鞋子,光脚踩在柔软的地毯上,“外卖应该快到了,我看看……”
他掏出手机確认订单,肖明宇则在客厅里打量。
房间很大,装修是轻奢的地中海风格,透过落地大窗將周围都市景观尽收眼底,有种世界仿佛都在脚下的感觉。
房间处处透著主人的个性,墙上掛著几幅抽象画,角落摆著造型奇特的雕塑,沙发上堆著五顏六色的抱枕,茶几上散落著时尚杂誌和几瓶运动饮料。
“你家很……活泼。”肖明宇评价道。
林初夏从玄关探出头:“你是想说乱吧没事,我习惯了。”
门铃適时响起。
“啊,外卖到了!”
林初夏小跑著去开门,接过两个大纸袋。
食物的香气瞬间瀰漫开来,他拎著袋子走到餐厅,开始一盘盘往外拿。
左宗棠鸡、麻婆豆腐、芙蓉蛋、炸蟹角、宫保鸡丁,还有两盒炒饭,经典的美式中餐。
满满当当地摆了一桌子,红红绿绿的,看著十分诱人。
“这家真的很好吃。”林初夏把筷子递给肖明宇,“我每次嘴馋的时候就会点。”
肖明宇坐下,用筷子夹了块鸡肉尝了尝,点了点头:“是不错,不过……”
“不过什么”林初夏眨眨眼。
“我朋友杨川做的比这好吃。”肖明宇很自然地说,“他是开中餐厅的,在英国,下次有机会带你去他店里尝尝。”
林初夏心里一动。
朋友什么样的朋友会特意提到对方做的菜更好吃
“杨川”他装作隨意地问,“是你同学”
“不是,是我发小的男朋友。”肖明宇又夹了块鸡丁,“我发小叫徐燁,杨川是他对象,他俩都在英国留学,圣诞假期的时候,我去英国找他们玩来著,跟著杨川吃了十几天,上周回来胖了八斤!”
发小的男朋友。
林初夏咀嚼著这几个字,心跳又开始加速。
肖明宇能这么自然地提到同性伴侣,说明他至少对这事不反感,甚至可能是接受的。
他压下心里的雀跃,起身从酒柜里拿了瓶红酒出来:“喝点我朋友从纳帕谷带来的,据说还不错。”
肖明宇看了看酒標,挑眉:“你这『还不错』的標准挺高啊。”
林初夏嘿嘿一笑,熟练地开瓶和醒酒。
深红色的液体倒入水晶杯,在灯光下泛著诱人的光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