琵琶声骤然升高,鼓点急如奔马……那胡姬媚笑宛如花开,连旋三个大步,挨到那厮的身边。那人大笑着,伸出手来一把接起并将她搂住,并向她的胸脯上深深吻去,厅中猛地爆出雷鸣般的掌声,气氛顿入高潮。
那人摘了胡姬头上的珠花,信手别在胸前,一路拱手,慢慢的走回了位子。
“今天多谢兄弟了!”那人的兴奋溢于颜表,额头上已然津津见汗。
“高兄助我良多,这点小钱算什么?”姜成微微一笑,却是直接点出了渊源——是的,这人姜成见过。却是早前随李老太爷入京,在路过广元时遇到的一个偶然事件。
那人微微一怔,随即笑笑,道:“兄台如何认出我来的?”
姜成笑道:“你的眼睛颇有特色,总让人感觉欠你几百贯钱似的,我怎会忘记。”
高展刀大笑一声,爽朗道:“因此,兄台这是要跟我两清了吗?”
“怎么可能?”姜成笑了起来,接着追忆道:“广元的贼,跑得实在太快了;广元的壮士,跑得比贼还快。当初,你帮我追回银子,怎么说也得分你一成。你倒好,转眼之间便不见了人影。我当是江湖男儿豪侠仗义,倒是没有记在心里。可如今再次相见,心下却是忍不住感慨……高大哥,这就是缘分啊!兄弟我将前往义宾县赴任,你知那里乃是蛮夷之地,你得帮我。”
高展刀这样的江湖人士,单纯得实在可爱。李雅曾经试图拉拢此人,可惜招揽的话还未说完,人家却已经走远。如今再次相遇,姜成怎么可能轻易放他离开?
然而,姜成这话明显还打动不了他。他灌了一口酒,似笑非笑道:“最不喜你们这些官场中人,心眼实在太多了……”
说着话,那高展刀便要起身离开。姜成也不拦着,一口酒灌了下去,大声喊道:“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高大哥,江湖男儿多豪情,你向往恣意恩仇,这我能够理解!”
其实,在姜成念出那首诗的时候,高展刀已经停下了脚步。姜成曾经打听过,这位奇人爱死了李太白的这首千古名篇,感觉就像是专门为他所写,共情得厉害。只是他并不清楚,便是写下这首名篇的李太白,一心都在追求出仕,远远不是他所理解的“快意江湖,恣情山水”!
高展刀转过身来,好奇道:“那李太白去岁进京不到半年便红极一时,我识得他,他却不识我,这首诗是他在常去的太白居墙上所书,我喜它的奔放豪迈,却只记得其中的一句。”
姜成端起酒杯,微微笑道:“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高兄,回来,不管你愿不愿意帮我,我都要敬你一杯!兄弟相见,怎能为身份而疏远,你我可有直接冲突过?”
两人酒杯对撞,一饮而尽,尽皆哈哈大笑起来。一杯酒下肚,姜成又倒了两大碗,大声说道:“李太白这诗中还有写‘天生我材必有用’,高大哥可找到了自己的用武之地?”
此时,已然到了午饭时间,艳舞也已渐入尾声,琵琶声和鼓声突然高调起来;客人们各自归位,开始有伙计端着托盘来回穿梭,给客人上菜上饭;随着一阵裂帛之声传来,艳舞表演到此结束,厅堂中再次响起一阵热烈的掌声;乐师收拾东西出场,那胡姬却提着舞裙赤脚奔来,狠狠的在高展刀的耳朵上拧了一把,夺回那只珠花,又勾魂似的冲他回眸一笑,这才红着脸快步而去。
姜成呵呵大笑道:“高兄此时若去,必能抱得美人归,如何?要不,我再助你一臂之力。”
高展刀只嘿嘿一笑,斜瞟了那胡姬的绛红百褶裙一眼,毫不在意道:“留得五湖明月在,何愁没处揽佳人……此女固然奔放热情,此地却不遂我意,不去也罢,喝酒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