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死后,我搬离了那栋老宅。
不是我想搬,是母亲在一个深夜把我所有的东西装进黑色垃圾袋,扔在大门口,然后当着我面把门锁了。
她隔着铁门对我说:“你不能再住这里。那个东西现在认得你了。”
我问她那个东西到底想要什么。
她把脸凑近铁门的缝隙,嘴唇几乎贴到我耳朵上:“它想要一个完整的身体。阿嬷用自己的魂喂了它十年,让它长出了手脚。你爸把半个脑袋伸进瓮里,让它长出了五官。现在还差最后一样。”她退后一步,表情突然变得很平静,像一潭死水,“它要一个年轻人的魂,才能长出心肝。长出心肝它就能从瓮里爬出来,变成一个真正的、活的人。”
“所以你要赶我走。”
“不是赶你走。”母亲忽然笑了,那笑容和她说话的内容完全对不上,“是它让我赶你走的。它说它还没准备好。它说要让你再长大一点,再成熟一点,这样你魂的味道才会好。它等了六十年了,不差这几年。”她顿了顿,补了一句,“它说你小时候它差一点就忍不住了,但那一次阿嬷拦住了。你知道是哪一次。”
我知道。六岁那年,我钻到床底下,看到瓮口伸出五根手指的那一次。
那天晚上阿嬷给我煮了面线糊——我当时以为是面线糊的味道盖住了血腥味,现在想来,那碗面线糊里加的根本不是糖。
是阿嬷的血。她在用她的血封住我身上的气味,让那个东西找不到我。
从那之后我开始了逃亡。
不是地理上的逃亡——我试过搬到台北、搬到高雄,甚至搬到金门,但不管我住哪里,每晚两点十五分准时亮起的床头灯、浴缸排水口里源源不断涌出的黑色头发、以及窗台上那盆永远朝着眠床间方向倾斜的盆栽,都在告诉我一件事:那个东西不在老宅里。那个东西一直在我身上。
它从来不是在等我回去。它是跟着我走的。
真正让我崩溃的是那次搬家后第一次洗澡。
我脱下衣服,从镜子里看到自己的后背——从颈椎到尾椎,沿着脊柱的线条,密密麻麻长满了痣。不是普通的痣,是那种深黑色的、微微凸起的、像嵌进皮肤里的痣,排列得不规则,但如果你眯起眼睛看,会发现它们整体的形状恰好是一个蜷缩的胎儿。
我数了数,大大小小一共二十七颗。二十七,正好是我出生时的体重——两千七百克。
我打电话给看香火的阿婆,她已经不太清醒了,接起电话把我当成了另一个死去很久的人,絮絮叨叨说了十几分钟。
但她的最后一句话清晰得像刀子:“那瓮东西,是有人故意做的。用死婴的脐带血、产房里的胞衣、和七七四十九个未足月流产的胚胎,封在瓮里埋在床底下,等它自己慢慢长。这东西原本不是给你阿嬷养的——是你阿嬷偷来的。”
阿婆说这话的时候,电话那头突然传来一阵婴儿的笑声,不是从阿婆那边传来的,是从我手机听筒里面、在阿婆声音的底层,稚嫩又尖细,像指甲刮过玻璃。
我挂掉电话,那笑声还在耳边响了整整三秒才消失。
我去查了阿嬷年轻时候的事。
老邻居有人记得,阿嬷生过四个孩子,我父亲是老四。
但她在大儿子之前还怀过一个——据说是足月的,都已经到产期了,却在某个夜里忽然没了胎动。接生婆来时孩子已经死在肚子里,是个男婴。那具死胎没有埋进乱葬岗,阿嬷把它留下了。她骗所有人说已经处理掉了,但有人看到她半夜去河边挖红泥,一担一担挑回家。
闽南有种古老到几乎失传的术法,叫“红泥塑人”。用红土、胞衣、脐带血和死婴的骨灰捏成一个小人的形状,埋进陶瓮里,放在夫妻眠床的正下方。
每晚子时,女人要咬破指尖滴三滴血进去,连续三年不间断。
三年后,那个泥人会长出皮肉;六年后,会长出骨骼;九年后,会长出内脏。等到它长出心肝的那一天,它就会从瓮里爬出来,叫那个女人一声“阿母”,然后变成一个真正的、活着的孩子——一个永远不会老、不会病、不会死的孩子。
代价是,原本那个死去的孩子,它的灵魂会被永远困在泥人里,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成为这个新生命的燃料。
阿嬷不是要那个术法。
她是已经用出来了。
埋下那口瓮的那一年,她的大儿子还没出生。
也就是说,在她怀上我父亲之前,她就已经开始养那个东西了。